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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童先生
手机:15058556901
邮箱:jintailai1818@163.com 
地址:兰溪市诸葛镇十坞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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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要求,现将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兰溪市金泰莱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前身为兰溪市金泰莱铜业有限公司,位于兰溪市诸葛镇十坞岗工业功能区,2016年经工商变更改名为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是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证劵简称:中金环境,股票代码300145)的全资子公司,位于兰溪市诸葛镇十坞岗工业功能区,占地140余亩,是一家专业从事危险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综合处置为一体的大型环保企业。该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范围主要有HW02医药废物、HW04农药废物、HW06有机溶剂废物、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HW11精(蒸)馏残渣、HW12染料、涂料废物、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HW17表面处理废物、HW22含铜废物、HW34废酸、HW35废碱、HW46含镍废物、HW49其他废物、HW50废催化剂等,年处置各类废料总计18万吨。法人代表:戴云虎。环保负责人:许军明。

二、生产工艺

三、环评及其他许可信息

       企业成立至今目前共审批5个项目,开展了2次后评价。

       2010年7月公司委托金华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兰溪市金泰莱铜业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硫酸镍、350吨硫酸铜、80吨碳酸钴粗晶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金华市环保局以金环建[2010]71号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批复,该项目于2012年7月通过金华市环保局阶段性竣工环保“三同时”验收(金环验[2012]14号)。

       2013年8月公司委托金华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兰溪市金泰莱科技有限公司扩大原料收集范围、提高资源回收处理能力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3年9月兰溪市环境保护局以兰环审﹝2013﹞77号文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批复,该项目一期工程于2014年7月通过兰溪市环保局阶段性竣工环保“三同时”验收(兰环验[2014]38号)。

       2014年公司委托金华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兰溪市金泰莱科技有限公司扩大原料收集范围、提高资源回收处理能力技改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兰溪市环境保护局以抄告单第56号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进行备案。2015年12月,“兰溪市金泰莱科技有限公司扩大原料收集范围、提高资源回收处理能力技改项目”通过兰溪市环保局环境保护设施整体验收(兰环验[2015]69号)。

       2016年委托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兰溪市金泰莱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置12万吨危险废物资源化处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兰溪市环境保护局于2016年7月以“兰环审[2016]68号”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

       2017年企业对原审批的《兰溪市金泰莱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置12万吨危险废物资源化处置建设项目》相关内容进行了部分调整,主要是新增一条200t/d污泥烧结系统,并委托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置12万吨危险废物资源化处置建设项目调整环境影响报告书》,兰溪市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6月以“兰环审﹝2017﹞45号”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2017年11月,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置12万吨危险废物资源化处置建设项目通过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018年9月委托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置12万吨危险废物资源化处置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2019年6月企业委托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贵金属资源再生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于2019年7月以“金环建兰﹝2019﹞19号”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目前该项目生产线在试生产阶段。

四、固体(危险)废物信息

       根据统计2019年固废产生总量为44407.41吨/年,2020年固废产生总量为30305.56吨/年,通过提升后2020年固废产生量相比2019年固废产生量减少了14101.85吨/年。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

五、防范措施

       各危险固废做好分类收集工作,规范暂存及转移。危险固废暂存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分类收集与贮存,必须贮存于专门危险固废暂存场所,贮存容器并加盖密闭,地面硬化防渗漏,地面冲洗水收集后送至污水站处理;转移及处置过程全程监管、控制,并建立转移、处置管理台账,确保该固废的有效处置,避免二次污染产生。

       企业落实足够面积的危险废物安全暂存设施的建设场所及规范建设措施,厂内建设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做好废物贮存场所要做到防风、防雨、防晒和防渗工作。

       国家对危险废物的处理采取严格的管理制度,危险废物转移均应遵从《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以便管理部门对危险废物的流向进行有效控制,防止在转移过程中将危险废物排放至环境中。

       一般固废的储存和运输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一般固废的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相关要求,并制定严密的防护、防渗措施,避免发生事故污染。